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鸡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第3号
《鸡西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已由鸡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。经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审查批准。现予公布。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。